混凝土構件,由于施工缺陷強度不足,或者既有建筑節點(diǎn)受損,以及建筑功能改造等原因,都需要進(jìn)行加固處理,具體怎么做?
強度嚴重不足
節點(diǎn)嚴重受損
新規之下
混凝土構件加固的五種方法
依據最新國家標準《既有建筑鑒定與加固通用規范》GB55021-2021,混凝土構件加固有五種方法:
一 增大截面法
當采用增大截面法加固受彎和受壓構件時(shí),被加固構件的界面處理及其粘結質(zhì)量應滿(mǎn)足按整體截面計算的要求。
鋼筋混凝土構件增大截面加固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新增混凝土層的最小厚度,板不應小于40mm;梁、柱不應小于60mm。
2)加固用的鋼筋,應采用熱軋帶肋鋼筋。
3)新增受力鋼筋與原受力鋼筋的凈間距不應小于25mm,并應采用短筋或箍筋與原鋼筋焊接。
4)當截面受拉區一側加固時(shí),應設置U形筋,并應焊在原箍筋上,單面(雙面)焊的焊縫長(cháng)度應為箍筋直徑的10倍(5倍)。
5)當用混凝土圍套加固時(shí),應設置環(huán)形箍筋或加錨式箍筋。
6)當受構造條件限制而采用植筋方式埋設U形時(shí),應采用錨固型結構膠種植。
7)新增縱向鋼筋應采取可靠的錨固措施。
二 置換混凝土法
采用置換法局部加固受壓區混凝土強度偏低或有嚴重缺陷的混凝土構件,當加固梁式構件時(shí),應對原構件進(jìn)行支頂;當加固柱、墻等構件時(shí),應對原結構、構件在施工全過(guò)程中的承載狀態(tài)進(jìn)行驗算、監測和控制;應采取措施保證置換混凝土的協(xié)同工作;混凝土結構構件置換部分的界面處理及粘結質(zhì)量,應滿(mǎn)足按整體截面計算的要求。
置換混凝土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混凝土的置換深度,新增混凝土層的最小厚度,板不應小于40mm;梁、柱不應小于60mm。
2)置換長(cháng)度應按混凝土強度和缺陷的檢測及驗算結果確定,但對非全長(cháng)置換的情況,其兩端應分別延伸不小于100mm的長(cháng)度。
三 外包型鋼法
當采用外包型鋼法加固鋼筋混凝土實(shí)腹柱或梁時(shí),應符合下列規定:
1)干式外包鋼加固后的鋼架與原柱所承擔的外力,應按各自截面剛度比例進(jìn)行分配。
2)濕式外包鋼加固后的承載力和截面剛度應按整截面共同工作確定。
濕式外包鋼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加固用型鋼兩端應采取可靠的錨固措施。
2)沿梁、柱軸線(xiàn)方向應采用綴板與角鋼焊接,綴板間距不應大于20倍單根角鋼截面的最小回轉半徑,且不應大于500mm;在節點(diǎn)區,其間距應加密。
3)加固排架柱時(shí),應將加固的角鋼與原柱頂部的承壓鋼板相互焊接。對二階柱,上下柱交接處及牛腿處的連接構造應加強。
4)外粘角鋼加固梁、柱的施工,應將原構件截面的棱角打磨成圓角。
5)施工過(guò)程中應采取措施保證結構膠不受焊接高溫影響,外粘型鋼的角鋼端部600mm范圍膠度控制在3mm~5mm。
四 粘貼鋼板法
當采用粘貼鋼板法加固受彎、大偏心受壓和受拉構件時(shí),應將鋼板受力方式設計成僅承受軸向應力作用。
粘貼鋼板加固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粘鋼加固的鋼板寬度不應大于100mm。采用手工涂膠和壓力注膠粘貼的鋼板厚度分別不應大于5mm和10mm。
2)對鋼筋混凝土受彎構件進(jìn)行正截面加固時(shí),均應在鋼板的端部、截斷處及集中荷載作用點(diǎn)的兩側,對梁設置U形鋼箍板;對板應設置橫向鋼壓條進(jìn)行錨固。
3)被加固梁粘貼的縱向受力鋼板,應延伸至支座邊緣,并設置U形箍。U形箍的寬度,對端不應小于鋼板寬度的2/3;對中間箍不應小于鋼板寬度的1/2,且不應小于40mm。U形箍的厚度不應小于加固鋼板的1/2,且不小于4mm。加固板時(shí),應將U形箍改為鋼壓條,垂直于受力鋼板方向布置;鋼壓條應從支座邊緣向中央至少設置3條,其寬度和厚度應分別不小于加固鋼板的3/5和1/2。
五 粘貼纖維復合材法
當采用粘貼纖維復合材加固鋼筋混凝土受彎、軸心受壓或大偏心受壓構件時(shí),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將纖維受力方式設計成僅承受拉應力作用。
2)不得將纖維復合材直接暴露在陽(yáng)光或有害介質(zhì)中,其表面應進(jìn)行防護處理。表面防護材料應對纖維及膠粘劑無(wú)害,且應與膠粘劑有可靠的粘結及相互協(xié)調的變形性能。
纖維復合材受彎加固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對鋼筋混凝土受彎構件正彎矩區進(jìn)行正截面加固時(shí),其受拉面沿軸向粘貼的纖維復合材應延伸至支座邊緣,且應在纖維復合材的端部(包括截斷處)及集中荷載作用點(diǎn)的兩側,設置纖維復合材的U形箍(對梁)或橫向壓條(對板)。
2)當纖維復合材延伸至支座邊緣仍不滿(mǎn)足延伸長(cháng)度的規定時(shí),應采取機械措施進(jìn)行錨固。
3)當采用纖維復合材對受彎構件負彎矩區進(jìn)行正截面承載力加固時(shí),應采取措施保證可靠傳力和有效錨固。
當采用纖維復合材對鋼筋混凝土梁或柱的斜截面承載力進(jìn)行加固時(shí),其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選用環(huán)形箍或端部采用有效錨固措施的U形箍。
2)箍的纖維受力方向應與構件軸向垂直。
3)當采用纖維復合材條帶為時(shí),其凈間距不應大于100mm。
4)當梁的高度h≥600mm時(shí),尚應在梁的腰部增設一道縱向腰壓帶。
當采用纖維復合材的環(huán)向圍束對鋼筋混凝土柱進(jìn)行正截面加固或提高延性的抗震加固時(shí),其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環(huán)向圍束的纖維織物層數不應少于3層。
2)環(huán)向圍束應沿被加固構件的長(cháng)度方向連續布置。
3)當采用纖維復合材加固鋼筋混凝土柱時(shí),柱的兩端應增設錨固措施。